马文杨、葛宁两位同学未经学校批准,擅自离校并失联两周以上。根据《安庆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学籍管理暂行办法》(院发[2004]22号)第十一条:“硕士研究生有下列情况之一,由其所在院系或职能部门提出,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处同意,取消其学籍:(三)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,没有特殊情况,请事假在一学期内累计超过一个月以上者;旷课一学期内累计达两周以上或擅自离校达两周以上者。”现公告催促马文杨、葛宁两位同学于2015年11月12日之前返校办理手续,逾期按自动退学处理。
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处
2015年10月2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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